家具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酒店客房家具的买卖、安装,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酒店家具一批,共套,总计元。家具的名称、数量、规格、材料、价格及质量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家具生产图纸为合同附件二。
二、质量要求: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
2、 质量技术要求以甲方确认的样品和签名图纸为标准。
三、货物质保期:
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因正常使用而损坏的,乙方负责免费调换或维修。非正常使用损坏的,乙方收取相应的成本费。
四、 合同价格:人民币 整。
五、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 a) 产品验收:在产品安装完毕后,甲方在三天内,按合同附件一、合同附件二中提供的相关标准进行产品验收,验收期最迟至产品安装完毕后五天内,逾期视为默认合格。未经验收不得使用,一经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 b) 验收合格后,所有产品移交给甲方使用,未办移交手续不得使用,甲方自行使用视为移交完毕;
- c) 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在产品安装后十五天内提出异议,经使用一定时间后,才发现质量问题的家具,按保修条例执行。
六、 交货地点、方式及时限:
- a) 交货地点:
- b)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
- c)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 天内交货(不含安装及验收时间)。具体交货时间,甲方提前十天通知乙方。
七、 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汽运至 ,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包装要求和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及搬运;包装物不回收。
九、 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期限交货,每延误一天,按未交货金额的0.5%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结算和期限付款,每延误一天按未付款金额的0.5%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3、 因不可抗拒原因而致不能交货或引起交货延期,乙方必须电告甲方,并在事故发生七日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邮寄给甲方审阅确认。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可通过协商后修改合同条款。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在原告所在地采取法律诉讼。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之补充或变更均需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收到甲方约定预付款时生效。
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