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办公椅类测试标准——概述
- 2. 概 述
2.1 测试类型
2.1.1 基于本标准进行的测试评估可能会使用到危险性的材料和设备。该标准并没有涉及考虑到使用时所有安全性方面的问题。因此,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咨询相关权威机构,并就其中与现行规定相冲突之处进行健康和安全试验。
2.1.2 测试分为以下几类:
- a) 静态负荷测试;
- b) 动态负荷测试;
- c) 耐磨持久性测试和/或使用次数(周期)测试。
2.1.3 本标准中的测试,除非另有说明(例如脚架负荷测试),是针对整张椅子的测试,包括脚架、倾仰机械、高度调节装置、锁定/调节机械、座垫和椅背等。
2.1.4 制造商所提供的用于测试的样品或产品类型应符合测试要求,只有进行特殊测试时才用到最差品情况条件。最差品情况条件应具有代表性,如果“最差品情况条件”不太明显,那么,就有必要使用指定的测试工具来对制造商的产品线进行逐条分析,同时应将任何特殊因素考虑进去,如组立方式、原材料和/或设计特色等。
2.1.5 测试时会要求使用固定物和/或适配器。有些产品和/或结构会使用特殊的固定物或适配器,以让测试更符合标准的内在要求,尤其针对那些复杂的连接结构、异型结构、异型调节机构或非传统用途材料。为更准确地模拟反映出特殊产品的实际运用情形,提倡测试者创造性运用一些恰当的固定物或测试方式。测试中固定物或适配器等不能成为产品的构件或为产品提供支撑功能。任何创造性的测试方法或固定物都应在测试报告中注明(参照3.7节)。独立测试机构或用户在进行测试时应首先咨询产品制造商,以便将特殊条件考虑进去。
2.1.6 标准中的测试并不仅仅针对一种产品而进行。根据制造商的判断,可能会对一系列产品进行测试。当测试标准中包括功能性负荷和破坏性负荷测试时,应对相同的部件或产品进行这些测试。
2.1.7 表1 列出了对每类椅子应进行的测试,详见第4节。
2.1.8 测试能以任何顺序进行。
2.2 制造商指示
在组装或安装椅子之初,需按照制造商的说明书来进行。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制造商会推荐一些详尽的组装、维护方法,除非测试程序另有说明,应遵循制造商的这些关于组装、使用和维护的指示说明。
2.3 图形
标准中的图形只起指导性作用,不代表所有可能的测试图形。
3.4 图形象征
…表示:“力”
…表示“均衡用力”
…表示“测试重量”
…表示“固定在测试平台”
…表示“阻止水平运动”
3.5 测量
建议用CMD (BIFMA椅类测量设备)来进行量度。为使测量结果被“普遍”接受,只有基于BIFMA国际测试标准和规范的CMD才能被用来进行测量。
3.6 公差
除非另有说明,测试设备、测量设备和负荷装置的公差如下:
l 重量、力度、速度和时间:±5%
l 长度:±1.5mm(1/16in.)
l 角度:±5度
l 等级:每米≤5mm(每英尺≤1/16in.)
l 次数:要求最小值
重量、力度、维度、角度、时间、等级和速度的测试结果应控制在正常值范围之内。
3.7推荐的测试报告形式
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主题(即“测试报告”);
2)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如果不是在实验室进行的测试,还应注明测试地点;
3) 报告的特殊鉴定记号(如序列号),报告中每页和结尾都应有一个能使其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鉴定记号;
4)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测试对象);
5) 被测项目的明确描述(即样品编号、生产日期等);
6) 被测项目的特征和状况;
7) 被测项目的接收日期;
8) 项目进行测试的日期;
9) 所使用的测试方法的确认;
10) 测试方法的任何附加、更改和排除(如环境条件);
11) 报告签发人员的姓名、职务和签名确认;
12) 关于测试结果只针对被测项目的相关声明;
13) 报告签发日期;
14) 关于被测产品、测量结果以及其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和/或规范的声明;
15) 关于未经实验室的书面确认,报告内容不能被部分复制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