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设计的节奏
1.节奏的形成
节奏是条理与反复组织原则的具体体现。它由一个或一组要素作为单位进行反复、连续、有条理地排列,形成较复杂的重复,不仅是简单韵律的重复,还常常伴有一些要素的交替,也就是形成任何节奏排列,都有主动的因素(音节)和被动的因素(间歇)的互相交替,包括组成部分的某些属性有规律的变化,即它们的数童、形式、大小等增加或减少。从图2-137中可以看出,A的构成因素是大小形状不变,间隔变化,利用间歇休止打破精确重复,但由于它是相同的重音和间歇重复所组成的系列,所以是最简单常见的一种排列。B的构成因素间隔不变,形状变化,注人重音形成节奏的构成因素是形状变化,并注人间隔变化,既利用休止表现间隔,又有音调的轻重,造成新颖丰富的组合变化。
构成因素是形状的变化、间隔的变化,注人方向的因素。这样 B、C、D构成具有重音和间歇,是较复杂的节奏排列,要保ffi这种排列的统一,须依靠其中一些个别因素尺寸的重复和基本节奏 图形的构成规律。
2.节奏的表现
节奏在音乐、舞蹈、电影等具有时间形式的艺术中,是以听觉和视觉来表现的。在音乐中其定义为“相互连接的音,所经时间的秩序”。在一个乐曲中是由拍子、小节和音与音之间的高低变换而产生出来的,但这些节拍和髙低音的变换,必须受到一定旋律 的约束,使这些节拍和音响变成为贯通一气 和谐悦耳的曲词,因此节奏表明为各种时值 和力度的音,以及交替更迭和对比关系。节奏本身没有形象的特征,只是用来标明形象在运动中的急缓、强弱、起伏、行停和运动方向的改变等。
在不具备时间要素的造型作品中,也有不少情况把节奏认作是反复的形态和构造、连续的线、断续的线等,即便是静止的造型,观察的视线也必定要追寻所表示的线和形态要素的排列。这样视线在时间上的运动就能使人感觉到节奏。
对于节奏的特征来说,重要的是进一步 考虑主动节奏因素和被动节奏的关系,应当使相互间直接呈重音关系和间歇关系,表明排列的活跃和节奏的增大或减小,诸因素问的对比越显著,构图就越生动。在创造节奏排列的表现力时,不仅是节奏因素的特点和布置手法起重要作用,而且还在于形成节奏因素的数量,至少需要三至 四个能造成连续节奏变化的因素,才能明显地表现出节奏和韵律排列的本质,因数量的增加常常可以加强节奏的表现力。用到设计中去,逐渐形成了节奏的组织原则,这就是条理与反复,有这个组织法则,在造型设计 中就会产生多种多样的节奏,有宁静的、有活泼的、有节奏缓慢的、也有节奏快的,很像音乐语言用点、线、面、体的节奏来反映设计的形象。
3.节奏在家具造型中的运用
家具造型设计是属于艺术设计内容之一,其韵律是指家具的体、形、线富有曲直、起伏或大小排列变化的律动。许奏是指这种律动在构图上作缓急的渐变或连续的排列,使某些特点不断呈现,通过家具的组合、构件的排列以及装饰、色彩来表现。
在现代家具造型设计中,节奏和韵律有着明显的规律性,这种规律又可以用极其简单的逻辑程序来反映,而简单的逻辑程序是实现经济、先进的加工工艺的基础上在现代工业生产中,由于构件生产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这种单元构件有规律的重复、循环和连续的出现,都成为节奏、韵律感的依据和基础。
一组韵律优美、打奏鲜明的家具,能在人们的思想上唤起一种合乎律动的愉快感觉。其原因就在于家具的外形、色彩线条的聚散、往复、转换、重叠、更替,是在一定的有规律的间隔中反复配置所形成的。由于体形和色彩的方向转换交替、色彩的更替,在反复的回旋中造成了有韵律、有节奏的形式。
在室内设计中,当韵律和节奏在间距、封闭和开放、曲直面得到正确处理的时候, 其功能使用和外部形式势必产生有机的美感。韵律与节奏在构件的排列和使用功能及内部的体积的处理中,构成贯通家具式样的体系与形式,有助于形成环境气氛的高潮并使其髙潮本身的效果更为突出。
因而,当室内家具设计师要想把自己所设计的室内家具组成为一个系统的有机体时,韵律与节奏就是最重要的手法之一。韵律与节奏关系直接而又自然的产生于结构与功能的 需要,如果只从外形上表现韵律与节奏排列,不符合家具及室内设计的构图,不符合家具功能和构造,造型上不符合比例尺度之间的规律,那么这种韵律与节奏,将没有任何意义。韵律与节奏的应用,仿佛由创作灵感所支配的交响乐谱曲那样受到控制,它们成为家具造型设计美观中的因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