贮藏类家具的功能设计
贮藏类家具又称贮存类或贮存性家具,是收藏、整理日常生活中的器物、衣物、消费品、书籍等的家具。根据存放物品的不同,可分为柜类和架类两种不同贮存方式。柜类主要有大衣柜、小衣柜、壁橱、被褥柜、床头柜、书柜、玻璃柜、酒柜、菜柜、橱柜、各种组合柜、物品柜、陈列柜、货柜、工具柜等;架类主要有书架、餐具食品架、陈列架、装饰架、衣帽架、屏风和屏架等。
1.贮藏类家具的基本要求与尺度
贮藏类家具的功能设计必须考虑人与物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要求贮存空间划分合理,方便人们存取,有利于减少人体疲劳;另一方面又要求家具贮存方式合理,贮存数量充分,满足存放条件。
1.1 贮藏类家具与人体尺度的关系
人们日常生活用品的存放和整理,应依据人体操做活动的可能范围,并结合物品使用的繁简程度去考虑它存放的位置。为了正确确定柜、架、搁板的高度及合理分配空间,首先必须了解人体所能及的动作范围。这样,家具与人体就产生了间接的尺度关系。这个尺度关系是以人站立时,手臂的上下动作为幅度的,按方便的程度来说,可分为最佳幅度和一般可达极限(图3-34)。通常认为在以肩为轴,上肢为半径的范同内存放物品最方便,使用次数也最多,又是人的视线最易看到的视域。因此,常用的物品就存放在这个取用方便的区域,而不常用的东西则可以放在手所能达到的位置,同时还必须按物品的使用性质、存放习惯和收藏形式进行有序放置,力求有条不紊、分类存放、各得其所。
(1)高度:贮藏类家具的高度,根据人存取方便的尺度来划分,可分为三个区域(图3-35):第一区域为从地面至人站立时手臂下垂指尖的垂直距离,即650mm以下的区域,该区域存贮不便,人必须蹲下操作,一般存放较重而不常用的物品(如箱子、鞋子等杂物);第二区域为以人肩为轴,从垂手指尖至手臂向上伸展的距离(上肢半径活动的垂直范围),高度在650 ~ 1850mm,该区域是存取物品最方便、使用频率最多的区域,也是人的视线最易看到的视域,一般存放常用的物品(如应季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等);若需扩大贮存空间,节约占地面积,则可设置第三区域,即柜体1850mm以上区域(超高空间),一般可叠放柜、架,存放较轻的过季性物品(如棉被、棉衣等)。
在上述第一、二贮存区域内,根据人体动作范围及贮存物品的种类,可以设置搁板、抽屉、挂衣棍等。在设置搁板时,搁板的深度和间距除考虑物品存放方式及物体的尺寸外,还需考虑人的视线,搁板间距越大,人的视域越好,但空间浪费较多,所以设计时要统筹安排(图3-36)。
对于固定的壁橱高度,通常是与室内净高一致;悬挂柜、架的高度还必须考虑柜、架下有一定的活动空间。
(2)宽度与深度:至于橱、柜、架等贮存类家具的宽度和深度,是出存放物的种类、数量和存放方式以及室内空间的布局等因素来确定,而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人造板材的合理裁割与产品设计系列化、模数化的程度。一般柜体宽度常用800mm为基本单元,深度上衣柜为550 ~ 600mm,书柜为400 ~ 450mm。这些尺寸是综合考虑贮存物的尺寸与制作时板材的出材率等的结果。
在贮藏类家具设计时,除考虑上述因素外,从建筑的整体来看,还须考虑柜类体量在室内的影响以及与室内要取得较好的视感。从单体家具看,过大的柜体与人的情感较疏远,在视觉上似如一道墙,体验不到它给我们使用上带来的亲切感。
1.2 贮藏类家具与贮存物的关系
贮藏类家具除了考虑与人体尺度的关系外,还必须研究存放物品的类别、尺寸、数量与存放方式,这对确定贮存类家具的尺寸和形式起重要作用。为了合理存放各种物品,必须找出各类存放物容积的最佳尺寸值。因此,在设计各种不同的存放用途的家具时,首先必须仔细地了解和掌握各类物品的常用基本规格尺寸,以便根据这些素材进行分析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适用的尺度范围,以提高收藏物品的空间利用率。既要根据物品的不同特点,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区别对待;又要照顾家具制作时的可能条件,制定出尺寸方面的通用系列。
一个家庭中的生活用品是极其丰富,从衣服鞋帽到床上用品,从主副食品到烹饪器具、各类器皿,从书报期刊到文化娱乐用品,以及其他日杂用品,而且,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组合音响、计算机等家用电器也已成为家庭必备的设备,这么多的生活用品和设备,尺寸不一、形体各异,它们的陈放与贮存类家具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贮藏类家具设计时,应力求使贮存物或设备做到有条不紊、分门别类存放和组合设置,使室内空间取得整齐划一的效果,从而达到优化室内环境的作用。表3—10所示为常见主要物品的规格尺寸、存放高度和柜类设计的各部分尺寸。
除了存放物的规格尺寸之外,物品的存放量和存放方式对设计的合理性也有很大的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贮存物品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变化,存放物品的方式又与各地区、各民族的生活习惯而各有差异。因此,在设计时,还必须考虑各类物品的不同存放量和存放方式等因素,以有助于各种贮藏类家具的贮存效能的合理性。
表3-11:衣柜的基本尺寸(mm)
柜类 | 挂衣空间宽B | 柜内空间深 | 挂衣棍上沿至顶板内面距离H1 | 挂衣棍上沿至底板内面距离H2 | 衣镜上缘离地面高 | 顶层抽屉屉面上缘离地面高 | 底层抽屉屉面下缘离地面高 | 抽屉深度 | 离地净高H3 | |||
挂衣空间深T1 | 折叠衣物空间深T2 | 挂长外衣 | 挂短外衣 | 亮脚 | 包脚 | |||||||
衣柜 | ≥530 | ≥530 | ≥450 | ≥580 | ≥1400 | ≥900 | ≤1250 | ≤1250 | ≥50 | ≥400 | ≥100 | ≥50 |
(摘自GB/T3327—1997)
表3-12:床头柜与矮柜的基本尺寸(mm)
柜类 | 宽B | 深T | 高H | 离地净高H3 | |
床头柜 | 400~600 | 300~450 | 500~700 | 亮脚 | 包脚 |
矮柜 | 400~900 | ≥100 | ≥50 |
(摘自GB/T3327—1997)
表3-13:书柜与文件柜的基本尺寸(mm)
柜类 | 宽B | 深T | 高H | 层间净高H1 | 离地净高H3 | |||||
尺寸 | 级差 | 尺寸 | 级差 | 尺寸 | 级差 | (1) | (2) | 亮脚 | 包脚 | |
书柜 | 600 ~ 900 | 50 | 300 ~ 400 | 20 | 1200~2200 | 200、50 | ≥230 | ≥310 | ≥100 | |
文件柜 | 450 ~ 1050 | 50 | 400 ~ 450 | 10 | 370 ~ 400
700 ~ 1200 1800~2200 |
— | ≥330 | ≥100 | ≥50 |
(摘自GB/T3327—1997)
2.贮藏类家具的主要尺寸
针对贮藏物品的繁多种类和不同尺寸以及室内空间的限制,贮藏类家具不可能制作得如此琐细,只能分门别类地合理确定设计的尺度范围。根据我国国家标准的规定,柜类家具的主要尺寸包括外部的宽度、高度、深度尺寸,以及为满足使用要求所涉及到的一些内部分隔尺寸等。本节除列有规定尺寸外,也提供了一些参考尺寸,供读者设计时参考。
(1)衣柜:衣柜的基本尺寸如图3-37和表3-11所示。
(2)床头柜和矮柜:床头柜和矮柜的基本尺寸如图3-38和表3-12所示。
(3)书柜和文件柜:书柜和文件柜的基本尺寸如图3—39和表3—1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