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公司品质管理作业文件: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品质管理工作,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品质监控,及时有效地处理品质问题及质量事故。加强全员参与执行品质管理,持续改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减少客户投诉,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飞宇家具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3、职责
品质部:组织和主导品质活动的开展,负责产品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及生产部各项品质指标的考核、统计及品质异常的处理。
生产部:负责产品质量的宣导、执行、和处理,遵照各相关检验管理制度执行生产,对制程品质负责。
工艺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图纸、料单的更改和优化,参与品质异常处理。
4、定义:
重要部件:指班台面、会议台面、茶几面、长小柜面板、抽面、柜门板(含玻璃门)、屏风等。
次要部件:指侧板、档板、层板、背板、台脚、茶几脚、抽前后、抽侧、顶底座、主机架、键盘等。
5、内容:
5.1轻微质量问题:下列情况属于“轻微质量问题”
经抽检或全检,次品率≤4%,尚未流入下工序,并且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得到解决,没材料浪费的情况。
5.2一般质量问题: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5.2.1已流入下工序,次品率在>4%,≤10%的。
5.2.2造成材料损失在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
5.2.3人工返工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
5.2.4重要部件不良品在5件以下,次要部件不良品在20件以下的。
5.3一般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5.3.1已流入下工序的半成品次品率在>10%,<20%的。
5.3.2重要部件不良品在5件以上10件以下,次要部件不良品在20件以上40件以下的。
5.3.3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总计在50-200元内的。
5.3.4虽属上工序问题,但本工序明知或应该知道属不合格品而继续加工,造成材料或人工损失在50-100元内,或重要部件不良品在5件以上10件以下,次要部件不良品在20件以上40件以下的。
5.3.5因质量问题而造成客诉,损失费用在200元以下的。
5.4 重大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重大质量事故”
5.4.1流入下工序的半成品不良率在≥20%,≤50%的。
5.4.2重要部件不良品在10件以上20件以下,次要部件不良品在40件以上80件以下的。
5.4.3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总计在200-500元以内的。
5.4.4明知或通过自检应该知道属于上工序流入的不合格品而继续加工,造成材料或人工损失在100-200元内,重要部件不良品在10件以上20件以下,次要部件不良品在40件以上80件以下的。
5.4.5 因质量问题造成批量客诉,或客户要求退货或索赔,损失费用在200-1000元内的。
5.5特大质量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特大质量事故”
5.5.1流入下工序的半成品,不良率>50%的。
5.5.2重要部件不良品在20件以上,次要部件不良品在80件以上的。
5.5.3造成材料或人工费总计在500元以上的。
5.5.4擅自更改工艺造成人工和材料损失超过200元以上的。
5.5.5有客户投诉退货或索赔,造成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6、管理规定:
6.1轻微质量问题,由组长、品管员确认根据问题大小对责任人进行头口头警告批评处理。
6.2一般质量问题对责任人责任乐捐10元/次。
6.3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组长按10元/次乐捐,责任人责任乐捐10元/次并赔偿返工材料费的60%。
6.4重大质量事故对工序品管员按20元/次乐捐,责任生产厂长30元/次乐捐,责任部门主管30元/次乐捐,责任工序组长50元/次乐捐,责任人责任乐捐10元/次并赔偿返工材料费的45%。
6.5特大质量事故对品质经理按20元/次乐捐,品质主管20元/次乐捐,责任工序品管员30元/次乐捐,责任生产总监30元/次乐捐,责任厂长50元/次乐捐,责任部门主管50元/次乐捐,责任
工序组长100元/次乐捐,责任人责任乐捐10元并赔偿返工材料费的30%。
6.6责任乐捐、材料赔偿最高金额≤1000元。
7、相关表单:
7.1《品质异常改善联络单》
7.2《内部联络单》
7.3《品质事故责任乐捐单》
质量事故责任乐捐单
FY-FM-QC-05
部门 | 班组 | 责任人 | 日期 | |||||
乐捐事由 | ||||||||
乐捐依据 | ||||||||
乐捐结果 | ||||||||
责任人签名 | 组长 | 主管 | 厂长/经理 | |||||
总 监 | ||||||||
副总经理 | ||||||||
总经理 | ||||||||
注:1、本乐捐单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责任人必须签名,拒绝签名的按实际金额的2倍乐捐,责任人的上两级领导签字生效;
2、责任人对乐捐事由和结果有争议的,由其直属领导查证并报上一级领导确认签字生效,责任人必须签名,否则按第一条执行; 3、本乐捐单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原件存根,复印两份,一份交行政部出公告,一份交财务部扣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