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息,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3月9日夜间开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扩散条件系统性转差,9-15日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大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连续多日达到重度污染,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晋城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市气象监测信息,9日-11日气象条件对全市空气中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不利。市环保、气象部门研判会商后,预计9日、10日、11日均为Ⅳ~Ⅴ。
按照《晋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及预警发布的有关规定,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决定自2018年3月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响应。
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责,在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自觉停驶2003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
铸造(电炉、天然气炉)、洗矸、淀粉生产企业停产。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棉、玻璃器皿制造、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企业限产减产50%。
机械加工、机械制造(不含铸造)涉VOCs排放工序停产,其他工段(序)可正常生产。
糠醛生产企业:有2条生产线的,1条停产;只有一个生产线的,停产。
保温材料、电缆等涉及挤塑工序的,挤塑工序停产。
以天然气为燃料纸箱、乳化炸药企业限产减排50%(以产量、监测数据计)。
其他化学原料制造企业燃煤锅炉停运。
涂料、油漆、板材加工、家具企业中,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企业停产。
煤电及燃煤热源厂、铸造、焦化、煤化工、煤炭开采、洗选、集运、玻璃棉、日用玻璃器皿、玻璃微珠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企业原则上不允许公路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2、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建城区内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
3、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及县(市、区)城区所有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全天禁止上路行驶。
4、除应急抢险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作业和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